拍品 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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彼得・保羅・魯本斯爵士 | 《身穿盔甲的年輕男子頭像》

估價
2,500,000 - 3,500,000 GB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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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標截止

描述

  • Sir Peter Paul Rubens
  • 《身穿盔甲的年輕男子頭像》
  • 油彩橡木畫板
  • 50.8 x 41.5公分;20 x 16 3/8英寸

來源

應為讓・尼古拉斯・里巴德(1694–1758年),盧昂;

此後由家族傳承至讓・菲利普・尼古拉斯・里巴德(1724–1798年),盧昂;

此後由家族傳承,直至克羅伊茨林根的海因茨・基斯特斯購入,收藏至1958年;

金特・亨勒博士伉儷購自上述藏家,杜伊斯堡;

上述藏家故藏(亨勒收藏)售於倫敦蘇富比,1997年12月3至4日,拍品編號40;

現藏家購自上述拍賣

展覽

科隆,瓦爾拉夫・里夏茨博物館,「亨勒收藏:荷蘭繪畫盛世之作」,1964年,品號30;

格林威治,布魯斯博物館;柏克萊,柏克萊藝術館;辛辛那提,辛辛那提藝術博物館,「畫筆之下:彼得・保羅・魯本斯的油彩速寫」,2004年10月至2005年5月,品號4

出版

J・B・德康,《讓・菲利普・尼古拉斯・里巴德之藏畫圖錄及估價》,1798年,手稿,品號17:〈魯本斯兩幅聖徒頭像〉;

H・法伊,《亨勒收藏:荷蘭繪畫盛世之作》,展覽圖錄,1964年,品號30,複製圖;

J・S・赫爾德,《彼得・保羅・魯本斯之油彩速寫:評論目錄》,1980年,第I冊,頁609-10,品號443,第II冊,圖429載複製圖;

M・賈菲,《魯本斯作品圖錄全集》,1989年,頁224,品號406,複製圖;

E・麥格拉思,《路德維希・伯查德魯本斯研究中心文集:第XIII: I部,歷史題材》,1997年,第II冊,頁303及307,注釋47,第I冊圖207載複製圖;

M・E・威斯曼,載於P・薩頓與M・E・威斯曼,《畫筆之下:彼得・保羅・魯本斯的油彩速寫》,展覽圖錄,紐黑文及倫敦,2004年,頁98-101(複製圖方向相反);

T・梅甘克與H・杜波依斯,載於J・凡・德・奧韋拉與S・凡・施普朗,《魯本斯:創作天才》,展覽圖錄,布魯塞爾,2007年,頁75-76,品號1,頁76圖4載複製圖(複製圖方向相反)

Condition

null
該拍品受蘇富比《業務規則》約束,您可來函索取《業務規則》,或詳閱蘇富比拍品圖錄。本文件所含獨立報告僅為準買家提供資訊,蘇富比和賣方對此均不做任何擔保。

拍品資料及來源

十九世紀以前,沒有一位畫家像魯本斯一樣,將油彩速寫視為創作的重要一環,數量之豐亦無人能及。他並非油彩速寫的開山始祖,卻與這種藝術形式最緊密相關。油彩速寫完全融入魯本斯創意澎湃的創作過程,他筆下也有不少素描作品,對其創作同樣重要。一般來說,魯本斯在構思繪畫及其他創作時,不會繪製頭像素描,而是利用油彩習作,例如本作。當中不少是寫生作品(ad vivum),從不同角度描繪同一位模特兒,並保留作後來創作之用,而其他作品雖以模特兒為基礎,但畫家是為構思油畫或掛毯中的特定人物而作,要辨別這兩類作品並非易事。

魯本斯將這幅維妙維肖的頭像,畫入約一六一五至一七年作的巨幅畫作《米蘭的聖安博阻攔狄奧多西大帝進入米蘭主教座堂》,化身為畫面由左數起的第三名軍士,而該作現藏於維也納藝術歷史博物館(見圖錄圖1及圖2作品局部)。(註1)這幅博物館藏畫於一六七八年應由弗蘭斯・馮・伊斯滕拉特收藏,後於一七三三年德國國王查理六世統治期間,該作首次出現於馬廄堡皇室收藏記錄;直到上世紀六十年代,因為倫敦英國國家美術館收藏凡・德克的一幅速寫摹本(通常紀年約1617–18年),一些學者認為該作出自凡・德克之手。(註2) 凡・德克很可能在跟隨魯本斯習畫時曾落筆創作,但該作現已證實為魯本斯的手筆,毋庸置疑。

比較本作與應由威廉・潘內爾斯繪製的素描作品,可推斷本作繪於約一六一四或一五年,比維也納藝術歷史博物館藏畫的創作年份較早。這些素描被稱為「Cantoor」,是隨魯本斯與其周邊人士作品的一組素描,現藏於哥本哈根版畫收藏館,其中許多作品臨摹描繪人像和頭像的油彩速寫。(註3)在魯本斯的整個生涯裡,這些習作很可能一直存於畫室用作道具,對他來說意義重大,從繪製臨摹本可見一斑,這些習作是其畫室創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(註4)其中一幅摹本與本作頭像相同,另外亦從另一角度描繪同一位模特兒,作成後側面像,可能是取材自一幅已失傳的油彩速寫(見圖錄圖3)。魯本斯將後者用於比例如真人大小的《基督與犯通姦罪的女子》,畫成最左側的配角人物,作品紀年約一六一四至一五年,應曾收藏於魯本斯的寓所,如今藏於布魯塞爾。(註5)《基督與犯通姦罪的女子》對本作的畫中人具有重要意義,因為他的容貌可見於畫中其他人物,而且清晰可辨:石柱旁的兩名少年,站在所有人的後上方並向前凝望,以及在犯通姦罪的女子與其中一名指控者之間出現的人頭,望向他的左邊。以同一位模特兒入畫的油彩速寫或曾有不同視角的版本,但已全部失傳,素描摹本亦無記錄。

與維也納藝術歷史博物館藏畫相關的另一幅油彩速寫,畫面最左邊的戰士頭像如出一轍,在一九九七年與本作售於倫敦蘇富比同一場拍賣,但它不屬於亨勒收藏(見圖錄圖5)。(註7)在該作中,魯本斯著眼於老兵的一頭鬈髮,寥寥數筆畫出遮掩臉龐的髮絲。

目前所知,本習作沒有被畫入其他作品。儘管本作可能是為維也納藝術歷史博物館藏畫作草圖,但畫中的人物塑造生動隨意,加上暖色調,均表示作品來自魯本斯生涯中的較早時期,約一六一二至一五年,也有可能如貝齊・威斯曼等人所提出,作於約一六一四至一五年。(註9)在維也納藝術歷史博物館藏畫中,魯本斯將那位年輕模特兒化身為身穿盔甲的羅馬士兵,為他加上絡腮鬍,看起來更威風凜凜:接近觀者的兩位老兵滿臉鬍鬚,其中一人鬚鬢花白。因此,本作和描繪老兵的習作可能作於同一時期,同被畫入需要大量人物的複雜構圖,如維也納藝術歷史博物館藏畫;正如阿爾努・巴利斯指出,像《米蘭的聖安博阻攔狄奧多西大帝進入米蘭主教座堂》這樣的畫作,「似是不僅僅利用現成的頭像,更以它們為基礎重組構思。」(註10) 兩幅速寫均作於畫板,且尺幅相近(不包括本作左邊後加的木條),兩者構圖亦近似(見圖錄中圖6圖解)。

魯本斯的油彩速寫大多由數塊細小的橡木板組成,將碎木黏合成長方形畫板,例如本作及一幅蓄鬚男子的習作。後者不僅被畫入維也納藝術歷史博物館藏畫,見於由左數起的第二名男子,亦在約一六一二至一八年作的繪畫中化身為多位人物。另一例是以最左邊鬈髮蓄鬚的百夫長為主角的速寫(圖5),所用畫板與本作畫板的構造非常相似;如製作圖所示(圖6及圖7),畫板的橫向接縫位置幾乎一樣,兩幅作品各有兩塊厚木板,而且尺寸幾乎相同,更進一步證明它們作於同一時期。(註11)

魯本斯的畫板製作方式與別不同,精細複雜,一直被視為其作品的獨特元素。即使是他晚期創作的巨幅風景畫,也採用這種製作模式或技術:倫敦英國國家美術館收藏之名作《斯滕城堡》,由大約二十塊橡木厚板組成,結構複雜;華勒斯典藏館收藏的《彩虹風景》由十九塊厚木板組成;而倫敦英國國家美術館收藏的《溫泉處》則以十一塊厚木板組成等等。

本作在一九九七年於蘇富比拍賣,當時畫面右下角有一隻手放在拐杖上。根據當時的圖錄資料指出,這一部分屬後加處理,至今已被清除。另一個同樣經修飾處理的例子,是魯本斯學徒楊・伯克霍斯特在《蓄鬚男子側面像》加入雕像和手部描繪,屬舍恩博恩舊藏,售於二〇一三年。(註12)

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,凱瑟琳・哈索爾對顏料層進行檢查,證實左邊木條和主木板的底層顏料相同,因此畫板並非在完成速寫之後裝裱。她發現底層、盔甲的顏料層以及被黑色覆蓋之前用作勾畫左肩輪廓的朱紅色之間,並無色彩分離,也完全沒有光油或污垢,顯示盔甲是本作原本構思的一部分,或在完作不久後畫上;以朱紅底色調描繪盔甲別開生面,但可能暗示魯本斯一開始作畫時想過描繪另一種裝束。在盔甲上強光部分的灰色底色,以及盔甲和男子脖子下方之間當作強光的白色曲線,都是採用同一種顏料。深紅色澱顏料則用作雙眼周圍的陰影部分。

註釋

1油彩畫布,362 x 246公分,藝術歷史博物館,館藏品號524;見賈菲,1989年,品號424;麥格拉思,1997年,第II冊,297–310頁,第I冊圖204、208及210載複製圖;W・普羅哈斯卡,載於編:J・克拉夫特納等人,《彼得・保羅・魯本斯1577年:維也納收藏傑作》,維也納,2004年,114–18頁,品號25,複製圖

2英國國家美術館,倫敦,館藏品號50;見麥格拉思,1997年,第II冊,297–98頁,第I冊圖205載複製圖

3這可能出自威廉・潘內爾斯之手,但不能確定。威廉・潘內爾斯是魯本斯畫室的學徒、管家和秘書,一直工作到1630年,曾臨摹多幅魯本斯習作,其中數幅題款「taken from Rubens’ cantoor 」;這組素描自此被稱為「The Cantoor drawings」,其中約三分之二的作品傳為一人手筆,應為潘內爾斯。當中包括以素描臨摹魯本斯在數十年間創作的油畫、油彩速寫及素描作品,例如他在意大利臨摹古畫的素描、隨近代畫家如拉斐爾的摹本以及多幅人體解剖模型(ecorché)的習作,幾乎涵蓋1630年之前魯本斯藝術創作的各個層面。有關魯本斯藏畫櫃的詳細討論,見編:P・胡芬與I・科克爾貝格,《魯本斯藏畫櫃(Rubens Cantoor)》,展覽圖錄,安特衛普,1993年。

4其遺產清單記載「Une quantite des visages au vif, sur toile, & fonds de bois, tant de Mons. Rubens, que de Mons. Van Dyck.」(屬於魯本斯與凡・德克的數幅肖像畫,作於畫布及畫板)。一些作品直接在市場出售,同年被記錄於由安特衛普畫商馬泰斯・馬森編制的一份清單,列出他從魯本斯遺產購得的藏品。其他作品在他身後「完成」,可能是當作已完成的魯本斯作品賣給不知情的買家,將原本的頭像習作改造成半身像。

5比利時皇家美術館,布魯塞爾,館藏品號3461;見賈菲,1989年,197頁,品號262,複製圖;凡・德・奧韋拉與施普朗,2007年,71-6頁,品號1(作者不知道複製圖與本作方向相反,因此有所混淆),以及K・布爾肯斯,《路德維希・伯查德魯本斯研究中心文集:第V (2)部分,基督的事工》,倫敦及蒂倫豪特,2017年,135-40頁,品號30,圖138載複製圖。另一版本,應為手稿,亦包括畫面最左邊側的同一人,現藏於私人收藏,托萊多,俄亥俄州;見賈菲,1989年,197頁,品號262,複製圖。同樣主題的一幅畫作被記錄在魯本斯首任妻子海倫娜・富爾芒的遺產分配(雖然這類主題作品與貞守婦道的妻子格格不入,無論是她自己收藏或是獲贈自其丈夫都讓人稱奇),在十八世紀可能仍然藏於安特衛普。

7私人收藏;見賈菲,1989年,227頁,品號423;麥格拉思,1997年,第II冊,303頁,第I冊圖206載複製圖;以及W・普羅哈斯卡,維也納,2004年,117-18頁,圖3載複製圖。

9見威斯曼,2004年,頁100。

10H・弗利根、A・巴里斯與C・凡・德・維爾德(編),《佛蘭芒繪畫的概念、設計與創作(1550-1700年)》,蒂倫豪特,2000年,頁141。

11但不包括本作左邊3公分寬的垂直木條。

12售於倫敦佳士得,2013年7月2日,拍品編號3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