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109
西周中期 公元前十世紀 《曶簋》
描述
- bronze
器內底部鑄有五十字長銘文:
唯四月初吉丙午,王命曶,錫緇巿、冋衡、鋚𣄦,曰:用事;司鄭馬。叔朕父嘉曶歷,用赤金一鈞;用對揚王休,作寶簋,子子孫孫其永寶。
來源
出版
首陽齋 、上海博物館 、香港中文大學文物館,《首陽吉金:胡盈瑩、范季融藏中國古代青銅器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8年,頁98-99,編號33
鐘柏生、陳昭容、黃銘崇、袁國華,《新收殷周青銅器銘文暨器影匯編》,台灣藝文印書館,2006年,號1815
韓巍 , 《西周金文中異代同名現象及其對斷代研究的影響》,《東南文化》,2009年第6期, 頁113-116
沈寶春、 高佑仁編,《首陽吉金選釋》,高雄麗文出版社,2009年
陳佩芬,《再議曶簋》,《中國古代青銅器國際研討會論文集》, 2010年,頁71-76
汪濤,《曶簋銘文中的「赤金」及其相關問題》, 《中國古代青銅器國際研討會論文集》, 2010年,頁77-88
劉雨、嚴志斌,《近出殷周金文集錄二編》,2010年,北京中華書局,編號432
吳鎮峰,《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》,2012年 ,上海古籍出版社,編號05217
Condition
In response to your inquiry, we are pleased to provide you with a general report of the condition of the property described above. Since we are not professional conservators or restorers, we urge you to consult with a restorer or conservator of your choice who will be better able to provide a detailed, professional report. Prospective buyers should inspect each lot to satisfy themselves as to condition and must understand that any statement made by Sotheby's is merely a subjective qualified opinion.
NOTWITHSTANDING THIS REPORT OR ANY DISCUSSIONS CONCERNING CONDITION OF A LOT, ALL LOTS ARE OFFERED AND SOLD "AS IS"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DITIONS OF SALE PRINTED IN THE CATALOGUE.
拍品資料及來源
這些帶「曶」人名的器物,我們可以先把西周早期和晚期(穆王之前,厲王之後)的排除掉。其實,跟我們要討論的這件《曶簋》關係比較密切的,主要有同是西周中期的、並以「曶」為作器人的《曶鼎》和《曶壺蓋》。
《曶鼎》為著名的長銘銅器,原為清朝人畢沅得之於西安,鼎高 2 尺,圍 4 尺,深 9 寸,款足作牛首形。最早記錄於阮元《積古齋鐘鼎彝器款識》卷四,曰「得之於西安」,推測這件鼎應當是在周原地區出土的。據劉心源《奇觚室吉金文述》說,後來,這件鼎毀於兵火,僅有銘文拓本流傳於世。該鼎銘文共 24 行,現存 380 個字。其內容分為三個部分。我們主要看第一部分,講「唯王元年六月既朢乙亥」,在穆王太室冊命曶,「賡乃祖考司卜事」,即任命他為掌管周王朝的卜事的官員,並且賞賜了他特殊的命服(赤巿)。井叔同時還賞賜他「赤金(銅)一鈞(30 斤)」;曶感到榮耀並頌揚周王功德,遂以赤金作牛鼎以為紀念,放到宗廟中,讓子孫永葆。
因為此器實物已經不存,只能依據銘文內容和書寫字體來判斷年代。郭沫若把它定作孝王時器物(《兩周金文辭大系考釋》頁21)。唐蘭定它為恭王器 (《西周青銅器銘文分代史徵》頁400)。因為銘文中提到「穆王太室」,陳夢家往認為它應屬於懿王時期,並做了詳細考證(西周銅器斷代)頁197-203)。目前較統一的意見是把它定在恭王/懿王時期。現藏上海博物館的《師虎簋》銘文所記年月相干支與《曶鼎》可以連上。所以定為懿王的可能性更大一些。
《曶壺蓋》也是西周名器,此壺身已失,蓋原為劉體智舊藏,現藏台北故宮博物院。上面銘文108字。其內容也是冊命曶,在正月初吉丁亥,王格於成宮,「賡乃祖考作冢司土」,賞賜的東西也是與命服制度有關的酒、服飾、玉佩,和車馬器。曶於是作器為念,子子孫孫永葆用。
它的斷代也有分歧。郭沫若認為它跟《曶鼎》同時(孝王),為同一人所作。唐蘭卻因為銘文提到了「成宮」,跟成周有關,於是把它定到穆王後期。這肯定是太早。從壺蓋形制紋飾,以及銘文風格看,它應該是西周中期偏晚的。一些學者把它定在懿王,或稍晚到孝王和夷王。
再來看《曶簋》,器形為垂腹,侈口,頸部飾一圈回首長冠龍紋,這是比較典型的西周中期器。銘文內容仍是冊命:「唯四月初吉丙午,王命曶,錫緇巿、冋衡、鋚𣄦,曰:用事;司鄭馬。叔朕父嘉曶歷,用赤金一鈞;用對揚王休,作寶簋,子子孫孫其永寶。」 張光裕先生根據銘文用語特徵,認為《曶簋》年代應該在穆王/恭王時期(《新見曶簋對金文研究的意義》,《文物》2000年6期)。
這樣,我們可以把這三件青銅器按年代順序排一下:
《曶簋》(穆王/恭王) --《曶鼎》(懿王)--《曶壺》(懿王/孝王)
它們的年代相互連接,內容也都與冊命有關。郭沫若認為《曶鼎》《曶壺》的主人是同一個,「司卜」和「司土」是一官兼二職 (《金文叢攷》63下)。唐蘭和陳夢家對此持懷疑態度。張光裕引上海博物館編《商周青銅器銘文選》意見,指出:《曶鼎》稱其祖考司卜事,《曶壺》稱其考祖為成周八師之「冢司土」,各自祖考職官不同,故《曶鼎》與《曶壺》之曶「雖同名而非一人」。這種說法,表面上看,似乎很有道理。但研究古代歷史的學者都知道,我們最資料的掌握和對歷史原貌的了解都是片面的局部的。西周的冊命制度,在昭王、穆王時期發生了變化。之後, 冊命禮明顯反映在命服上,器物種類,服飾顏色的區別,車馬器都可以看出等級。同一位官員,受到多次冊封,這在當時,並不是罕見的事。例如西周銅器群中的「免」器就是周懿王對「免」多次進行冊封,每次官職和命服都有所區別。《曶簋》中,曶的職位是「司鄭馬」,《曶鼎》中「司卜」《曶壺》中「冢司土」,雖然不一樣,都是朝廷要職,而且有與時俱升的趨勢。假設我們同意《曶簋》是恭王器,恭王在位18年,《曶鼎》懿王元年器,懿王在位26年,《曶壺》孝王器,孝王在位8年,時間跨度總共52年,應該在一人生世的可能性範圍之內。如果說在這麼短的一段時間內有許多個不同的「曶」,受到冊封,反而難以理解。
所以,我們的觀點是,這三件記錄了冊命禮的青銅器銘文中的「曶」不排除是同一人的可能性。至少,《曶簋》與《曶鼎》的年代十分接近,當為同一個作器人。至於其他青銅器銘文中的「吏曶」 「士曶」 「宰曶」 「膳夫曶」都是否同一人,或是同一家族的人,他們之間有何關係,這些問題還有待進一步探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