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hristian Dior

創立於1947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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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out Christian Dior

1947年,法國時裝設計師及商人克里斯汀・迪奧(Christian Dior,1905-1957)在巴黎創辦了同名品牌 Christian Dior。他推出的第一個系列旋即被批評為用料過多,布料在戰後的歐洲仍然非常短缺,所以在時裝上使用過多布料無疑會讓人詬病。時尚雜誌《Harper’s Bazaar》的美國版編輯將這種令人耳目一新的奢華女裝設計稱為「New Look」,名演員麗塔・海華絲(Rita Hayworth)、瑪蓮德・烈治(Marlene Dietrich)和摩納哥格蕾絲王妃都是迪奧時裝的捧場客。

迪奧希望親手為女性創造一個從頭到腳的完整造型,因此到了1950年代初,Christian Dior 旗下的產品拓展至香水、領帶、帽子、皮草、鞋子及珠寶。這個時期的 Dior 珠寶大部分是由德國 Henkel & Grosse 等珠寶商預先製作好的高級首飾,通常標有品牌名字 Dior 及蓋印「Germany」字樣。

1998年,珠寶設計師維多利亞・德・卡斯特蘭(Victoire de Castellane)獲邀擔任 Dior Joaillerie 的創意總監,在任期間,她把 Dior 珠寶從精美的配飾提升至藝術品的層次。無論是獨一無二的訂製首飾還是高級珠寶系列,她的風格總是像童心未泯般充滿歡樂和純真。

「我大可反問自己:『天啊!你難道意識不到手上的寶石價值幾百萬嗎?』但是這個問題甚至沒有機會被我說出口。對我而言,這些寶石就像小時候那些誘人的糖果,問題是如何將它們變得更加誘人,僅此而已。」
維多利亞・德・卡斯特蘭,引述自2013年12月5日的《華爾街日報》專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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